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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建委〔2020〕38号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标准化法》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、国务院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、国务院《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的通知》、《中国流通行业管理政研会标准化建设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,现批准《首席信用监督官管理标准》为信用行业团体标准,标准编号为T/ISCC 4030-2020。
上述标准于2020年01月25日批准发布,2020年02月15日起实施。
现予公告
中国流通行业管理政研会标准化建设委员会
2020年01月15日
【标准文件】
目 次
前言 /
1 范围 /
2 规范性引用文件 /
3 术语与定义 /
4 首席信用监督官管理
4.1 首席信用监督官执业许可 /
4.2 信监官法务事务所 /
4.3 首席信用监督官的业务 /
4.4 首席信用监督官的权利和义务 /
4.5 首席信用监督官自律组织 /
4.6 首席信用监督官法律责任 /
5 其他 /
参考文献 /